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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教育系统开展2017-2018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7-12-18 作者:宣统科

各基层学校党组织: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使各级各类学校的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挥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过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和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要求,参照今年印发的2017版《上海教育系统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现就2017—2018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把学校办成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全面开展,把创建活动延伸到每个师生员工学习工作与生活之中,夯实文明校园根基。

二、创建内容

    1.思想教育深入,师生素质提升。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计划;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的导向作用,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有规划,有培训、有调研和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师德和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制度;讲好“中国系列”故事,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国梦、校园美、修身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修身行动;贯彻落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两纲”教育有新深化,形成学校"立德树人”品牌特色。

    2.学校精神引领,文化生活丰富。加强对学校办学理念、校训、校风等精神内涵的凝练和传播,充分展示学校独特、鲜明的文化积淀与文化追求;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结合重要节庆日,开展党史和国情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学校文化场所设施配置和管理完善,活动内容丰富,载体新颖,满足师生文化教育活动的需求;充分发挥校园自媒体的宣传教育功能;建立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学校新闻信息;加强网络思想文化建设及网络文明素养教育和养成。

    3.党的建设加强,核心作用强化。学校领导班子理论素养和办学治校能力强,形成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各项制度,保证党委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有计划、有制度、有载体;坚持“三会一课”,组织开展党内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党员民主评议;落实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有健全的培养、举荐和选拔任用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及工作机制健全;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教职工向校领导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渠道畅通;创建系统模范“教职工之家”,健全工会及妇委会等群众组织。

    4.内涵发展持续,办学绩效显著。制定学校中长期、“十三五”等发展规划和综合改革方案,办学定位科学,形成对接国家、上海和行业需求,与办学定位相匹配的发展目标;制定并实施学校章程,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国家宪法日等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坚持教学改革,开展各类教学创新实践活动;重视学术、科研道德建设,增强教师的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加强学风建设、诚信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广泛开展国际交流,提高学生国际交往能力,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

    5.平安健康达标,校园环境优化。建立学校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机制,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稳定、保卫、保密、紧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处置快速有效,深化体育课程改革,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坚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水平达标;学校卫生机构健全,学校卫生工作管理规范,健全传染病预防体系;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硬件设施达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校、班两级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学校食堂设施齐全,价格合理,确保卫生安全,满足少数民族饮食需求;校内生活设施齐全完好,服务规范,监管有力;加强生态校园建设,做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注重学校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规划和管理;落实节约型校园、节水型学校创建要求,形成创建特色。

    6.社会责任担当,学校形象良好。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整合社会资源,助力学校建设;学校体育、文化等场所向社区开放;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社区文明创建、学习型社会建设,支持社区教育工作;主动参与学习型社会活动及城市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拥军优属、“双结对”等同创共建活动,献血、大学生参军等工作落实良好;按时提交社会责任报告,树立学校在社会上的诚信、公正、奉献形象。

三、申报程序

    1. 持续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两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且具有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运行管理身份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可申报2017—2018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或“区级文明校园”。

    2. 各学校请于2017年12月22日前填写《2017—2018年度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文明校园创建申报表》,书面版一式两份送至宣传统战科(漕溪北路336号1号楼701室),电子版发送至xhjyxtk@163.com

四、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谋划创建。各单位要按照2017版《上海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以立德树人为基本导向,制定新一轮文明校园创建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健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组织架构,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创建制度建设。要更加注重体现时代性、导向性和操作性,更加注重创建载体,更加注重特色品牌,扎实有效地开展新一轮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2.丰富内涵,破解难题,提升素质。各单位要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促进内涵发展,凝练学校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与传承创新;要运用多种创建载体和途径,打造文明创建品牌和特色项目,在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方面有突破、有创新,充分利用“文明在线”,及时展示创建活动风采,实现常态化管理;要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攻坚克难,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教育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3.营造氛围,共建共享,担当责任。各单位要在校园中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创建,人人奉献创建”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学校履行社会责任的力度,践行社会承诺,积极开展同创共建活动,自觉服务社会、回报社会、担当社会责任;要探索和健全文明创建的社会监督机制,促进学校与社会的文明和谐。

 

区教育党工委宣传统战科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