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内选举过程中,参加选举的党员、党代表或委员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参加会议的其他同志代写选票。被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
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党代表或委员,应视为缺席,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