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2-12-14 作者:教育局网站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1992年10月9日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十三大以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落实党章赋予的任务,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维护党的纪律,推动了党风和廉政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现将五年来的工作向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建的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在拨乱反正、整顿党风、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党的十三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牢固树立纪检工作必须保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的指导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大力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特别是今年年初以来,各级纪委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纪检工作出现了新局面。五年来,纪检工作在保证、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支持保护改革开放,为经济建设服务

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通过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始终把支持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立足点,积极探索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途径。

深入实际,了解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全局。各级纪委和广大纪检干部,不断增强参与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了解经济发展状况,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努力学习有关经济政策和现代化管理知识,掌握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本领;加强与经济部门的联系,与做经济工作的同志广泛接触,增进理解,不断拓宽工作思路,使纪检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明确违纪与非违纪的界限,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开放的积极性。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级纪委普遍制定了纪检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明确了一些政策界限,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从事经济工作的同志,进一步放开手脚,大胆改革。各级纪委从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出发,对于工作中出现失误的,进行了耐心帮助;对受到错告和诬告的,在查清事实后予以澄清,并对诬告者进行了严肃处理。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为7.7万多名被检举失实的同志澄清了是非。

加强企业党风党纪建设,推动企业经济发展。中央纪委加强了对企业纪检工作的指导,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并召开了企业纪检工作座谈会,对保证《企业法》的贯彻实施,搞好企业的党风党纪建设,促进企业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各级纪委围绕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涉及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总结推广了党风正、管理严、效益好的企业的经验。近几年来,许多地方纪委重视剖析非正常亏损企业,找准影响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非经济因素,协助主管部门调整领导班子,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解决经营思想、经营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据统计,1990年以来,共剖析非正常亏损企业1.5万多家,协助调整企业班子1.08万多个,查处案件2.06万多起,处分党员1.86万多人,挽回经济损失22.03亿多元。

排除干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各级纪委经常检查、了解有关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方面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在促进落实上做了大量工作。认真纠正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不正之风,查处经济领域的违法乱纪问题,对钻改革空子中饱私囊、行贿受贿、投机诈骗等违纪违法的党员进行严肃处理,为城乡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排除干扰和阻力。县以上纪委还积极参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对当时流通领域公司过多过滥的问题进行了清理,为完善市场机制,发展商品经济,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坚持和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断克服“左”和右的干扰,坚决反对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阳奉阴违的现象,在维护全党的团结,保证全局稳定和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五年来,在全党深入开展了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教育,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犯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处分违犯政治纪律的党员13254人,其中县团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1179人。

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及广大纪检干部,表现出坚强的党性和组织纪律性,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中央纪委及时向全党发出了《关于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通知》,各级纪委也相应提出要求,对于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在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中央领导下,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就动乱和暴乱中的问题,进行了清理和干部考察,对极少数严重违犯政治纪律的党员,严格按照政策进行了组织处理,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

三、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坚决惩治腐败

这些年来,党内违纪案件呈上升趋势,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明显增多,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经济方面违纪违法,道德败坏、腐化堕落等问题比较突出。各级纪委把查处党员违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来抓,重点查处了贪污受贿等经济方面违纪违法案件,侵犯国家和群众利益的严重以权谋私案件,以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的案件,清除了一批腐败分子。五年来,各级纪检机关共查处党内各类违纪案件874690件,处分党员733543人,其中开除党籍154289人,由司法机关依法给予刑事处分的党员42416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县团级16108人,地师级1430人,省军级110人。

在执纪办案中,紧紧依靠党组织,依靠群众,排除各种阻力,突破了一些难度较大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案件,以及违纪金额巨大、团伙作案、影响恶劣的案件。针对干扰办案的问题,中央纪委制定了《关于对妨碍违纪案件查处的党组织和党员党纪处分的规定》,对严肃执纪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级纪委与执法监督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办事,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为了搞好案件检查,加强群众监督,深入揭露党内消极腐败现象,各级纪委进一步加强了信访工作。五年来,全国纪检系统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24.9万件次,其中检举控告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的275.2万件次,申诉27.2万件次。通过信访途径,了解核查了大量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获得了一批党员违纪违法案件的线索,澄清了一些反映失实的问题,从而发挥了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作用。

四、认真纠正党内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各级纪委在大力提倡党的优良作风的同时,积极协助党委,采取措施认真纠正党内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以权谋私等各种不正之风。在党委领导下,各级纪委协同有关部门,从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出发,从办实事入手,对那些带有倾向性的严重影响党群关系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了清理和整顿,取得明显成效。1990年以来,在全国范围重点清理了党政干部违纪违法建私房、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等问题。据统计,全国共清退多占公房17.9万多套,收缴退、罚款6.5亿元,受经济处罚的8.4万多人,受纪律处分的9800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清理纠正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弄权勒索等行业不正之风。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利用职权用公款送子女上学,用公款游山玩水、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以及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得到了纠正。各级纪委还协助党委,对贯彻党的六中全会决定的情况,进行巡视和检查,总结交流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推动了六中全会决定的贯彻落实。

在党风和廉政建设中,各级党委、纪委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和廉政检查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规范制度。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实行了“公开办事规则、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等监督制约制度,使党员干部置于制度约束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五、加强党纪条规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

中央纪委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形势下从严治党、严肃执纪的需要,使纪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把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根据党员违纪状况、发展趋势以及执纪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党员严重官僚主义、经济方面违纪违法、违犯外事纪律、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8个方面的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和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控告申诉等3个方面的程序性条例。这些条规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规范,统一了量纪标准,严格了办案程序,并使控告申诉、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互相衔接,为正确地执行纪律从制度上提供保证。同时,还制定了12个有关纪检工作的制度和规定,进一步提高了纪检工作规范化程度。这些党纪条规的制定,是多年来纪律检查工作经验的总结,是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党的纪律规定的具体化,是新时期纪检工作的一项基本建设。

为加强纪律教育工作,中央纪委于1990年下发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风党纪教育纲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工作任务。各级纪委在试行这个《纲要》的过程中,既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了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教育,又紧密结合纪检工作实际,突出抓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反腐倡廉的教育。随着党纪条规的相继制定和颁布,在全党开展了以党章、《准则》和党纪条规为主要内容的党规党法教育。各级党委、纪委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纪律知识和条规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受教育面达百分之八十以上。各地将已颁布的各项条例、规定汇编成册,编写了辅导和宣讲材料,发至基层支部和党员,并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开展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使党员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了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六、加强纪检组织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各级党委、纪委重视纪检队伍建设。尤其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加强了各级国家机关纪检组织,企事业和乡镇纪检组织也有了发展。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加强了纪检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计划地组织干部交流,选派一批干部到基屋挂职锻炼。选拔了一批符合“四化”标准、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加强了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县以上纪委班子的文化结构、年龄结构都有了明显改善。从总体上讲,纪检干部队伍的素质是好的,是有战斗力的。在纪检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无私无畏、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实事求是、联系群众的优秀纪检干部。1990年11月份,中央纪委召开了全国先进纪检组织、优秀纪检干部表彰大会,表彰了55个先进纪检组织和296名优秀纪检干部,在全国开展了学先进、比先进、超先进,争做党的忠诚卫士的活动。

过去的五年是不平凡的五年。经过全党的努力,党风和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队伍主流是好的,党风总的说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是,对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仍很严重,有些问题并没有得到遏制,有些问题边纠边犯,有些问题又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把党风和廉政建设同经济工作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思想仍然存在;执行党的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惩治不力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执纪办案中排除干扰还不够有力,监督作用发挥得不够。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在思想认识、工作指导和工作方式方法上,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改进。

五年工作的基本经验

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切实贯彻“两手抓”的方针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纪检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集中力量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来严肃执纪,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这是做好纪检工作的一条最根本的经验。实践证明,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也只有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把党风和廉政建设与改革开放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使纪检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路子越走越宽。

在纪检工作中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的“两手抓”的方针,做到两手硬。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为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提供有利条件;同时,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又要求以好的党风、严明的党纪作保证。五年来,各级纪检机关在党委领导下,努力排除阻力和干扰,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形势下,既拓宽了党风和廉政建设的途径,又保证了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大量的事实充分说明,只有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才能有效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才能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才能有力地惩治腐败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保持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否则,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就会蔓延、发展,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就必然受到影响。因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丝毫不能动摇“两手抓”的思想。

二、必须维护党纪的严肃性,把改革创新精神与纪律观念统一起来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可靠保证。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由于新旧体制的交替,各种利益的调整,以及政策不配套,制度不健全,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党的纪律尤为重要。

从几年来的情况看,在执行和维护党纪方面,主要的问题是有些地区和部门纪律松驰,查处不力,执纪不严。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维护纪律问题上不讲是非,不讲原则,不讲党性,怕得罪人,有的从局部和小团体利益出发,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问题,姑息迁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违纪现象的滋生蔓延。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必须增强全党的纪律观念,克服个人主义、本位主义、自由主义等错误倾向。严肃党的纪律,关键是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严,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领导干部的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要带头遵守纪律。任何人违犯了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创新与加强纪律的关系。为加快经济发展,必须鼓励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大胆试验,敢于创新,勇于进取,并把改革创新精神同纪律观念统一起来,坚决地、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又能自觉地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慎重对待,稳妥处理。对一时拿不准的事情,可以看一看,深入进行研究,不宜急于下结论和处理。

三、必须抓住密切党群关系这个根本问题,坚定不移地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

党风问题,归根到底,是能否保持党的先进性、保持党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问题。党风不正,腐败不除,就会从根本上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也必然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几年来,各级纪检机关对那些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党群关系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着力加以纠正。特别是在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后,各级纪检机关在党委的领导下,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力求做到办一件,成一件,巩固一件。对涉及面广或已成风的问题,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行集中整顿、专项清理,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明显效果。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作为纠风的重点,进行清理和整顿,既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又有利于组织群众参与,把问题搞深透,这是新形势下党风和廉政建设走群众路线的一条重要经验。

党风和廉政建设要取得成效,关键在于党委重视,做到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发动全党去抓,同时还在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一些地方风气不正、问题成堆,往往同那里的领导干部自身不正或解决不力有直接关系。尤其是有的领导干部搞不正之风、违法乱纪,带坏了一些干部。因此,必须坚持领导带头,逐级负责,既要有大的决心,又要有切实的行动,真抓实干,知难而进,一件件地抓落实,党风和廉政建设才能抓出成效。

搞好党风,反对腐败,必须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既要立足当前,认真解决紧迫问题,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效果;又要坚持常抓不懈,妥善处理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坚决而持久地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

四、必须全面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提高纪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中央纪委提出,纪检机关应该依照党章规定,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只有全面履行四项职能,才能从整体上提高纪检工作水平,更好地担负起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任务。

全面履行四项职能,必须把握各项职能之间的辩证关系。各级纪委在实践中体会到,四项职能相辅相成,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在把查处违纪案件作为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的同时,必须使保护、惩处、监督、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严肃执行纪律,又要重视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保护党员在四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即使对那些犯了错误的同志,在严肃查处的同时,也要依照党章保护他们应享有的民主权利,并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重在教育人、挽救人。既要集中力量查处党内违纪案件,又要把着眼点放在防范上,通过教育、监督和制度规范,防微杜渐,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并通过履行四项职能,把纠正党内不正之风与弘扬正气结合起来,克服消极因素,发展积极因素。这样,才能从整体上维护党的纪律,发扬党内民主,促进党内生活正常化,提高党员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全面履行四项职能,必须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际,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服务。坚持做到,凡是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就积极支持、保护;对防碍甚至破坏生产力发展的,就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级纪委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认真坚持了这一重要原则,使纪检工作发挥了支持、保护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获得了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全面履行四项职能,还必须加强与党内外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几年来,纪检机关注意同党委的组织、宣传部门,国家的司法机关,政府的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在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等方面发挥整体效能。

今后工作的建议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奋斗目标。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要求纪检工作为支持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进行党风和廉政建设,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各级党委和纪委要牢固树立纪律检查工作必须保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的指导思想,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观念,使党风和廉政建设紧紧围绕这个中心来进行。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做到两手都要硬。牢牢把握住“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努力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排除各种干扰。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各项决定和措施,扎扎实实地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坚决克服党内消极腐败现象。以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坚决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权谋私、挥霍浪费以及在干部人事工作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加强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党纪建设。

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始终把查处违纪案件作为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坚决惩治腐败。重点查处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抵制和对抗改革开放方针政策、干扰阻碍重大改革措施实施的案件;查处贪污盗窃、索贿受贿、严重以权谋私、严重官僚主义失职和渎职案件;查处道德败坏、腐化堕落等案件,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清除腐败分子。

深入开展党章、《准则》和有关党纪条规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觉悟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抵御歪风邪气的能力。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防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制约机制,进一步抓好党纪条规的制定和完善,走出一条靠教育、靠法制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的路子。加强党内监督,健全对领导干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以及党委内部的监督制度,拓宽党内外监督渠道,发挥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欢迎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压制党员批评,进行打击报复或诬告陷害的人和事,必须严肃查处。

二、适应新形势要求,不断提高纪检工作水平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纪检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各级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要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自己,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市场经济意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克服不适应改革开放的旧思想、旧观念。在指导思想上,正确认识加强纪律与发展经济的关系,防止偏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履行职能上,注意综合发挥四项职能作用,防止“单打一”;在思维方式上,要适应变化了的形势,防止用老眼光、老观念观察事物,努力掌握和运用唯物辩证法去分析问题,使认识符合客观实际。

抓紧学习经济,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懂得经济规律,提高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水平。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增强纪检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改革措施出台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和干扰,要认真分析研究,把工作做在前头,以严明的纪律保证新旧体制转换的健康进行。

坚持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纪检工作总的出发点和根本要求,实事求是地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改革中涌现的新事物,对大胆试验、勇于探索、开拓进取的党员干部,要热情支持,对敢闯、敢试做出贡献而偶有错误的,主要是进行教育和帮助,对他们的问题要区别情况,慎重处理。对无视党纪国法、钻改革空子、违法乱纪的,要坚决查处。加强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有关规定。以党章、《准则》、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为依据,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正确地执行党的纪律。

在深化改革中不断拓宽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和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寻找和创造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积累新的经验。把深化改革作为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改革和制度建设,逐步消除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加强对纪检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

党风和廉政建设是执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坚持全党抓。各级党委要建立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纪检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经常研究党风和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检查党风和廉政制度的落实情况。发扬党的优良作风,要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做起,高标准,严要求,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既要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又要对存在的问题敢抓敢管。对于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严重失职的,要追究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纪律检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按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把各级纪委的领导班子配好。地方各级纪委书记应由同级党委副书记一级干部担任,并参加同级党委常委。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纪检机关履行职能,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提供工作条件。

各级纪委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并对其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下级纪委对党风和廉政建设中一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典型的重大案件,应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

在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必将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兢兢业业,扎扎实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不断推进党风和廉政建设,为保证党的十四大确定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