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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在线创建工作中期评估通知

2017-12-29 作者:宣统科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教育的新期待,进一步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坚持理想信念,扎实做好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师生员工的综合素养,构建上海文明校园创建的新高地。上海市教卫党委文明办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开展2017-2018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在线创建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1、《2017版上海普教系统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2、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文明办《关于上海教育系统开展2017-2018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二、在线创建要求

  1、规范性:按照2017-2018版上海教育系统文明校园中期考评指标体系(高教版/普教版)要求,上传所有基本指标及特色指标内容,并严格按照指标创建,并将2016-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在在线创建页面公布;

  2、导向性:所有二级指标都分别有简要概述,凸显重点,特色指标要按照具体分类分别陈述;

  3、全面性:支撑材料要与相应的指标主题及所属指标描述内容相对应,条理清晰、内容详实,涵盖指标陈述全部内容;

  4、时效性:支撑材料应为2017年的内容,如支撑材料为以往历年出台的文件,应注明“2017—2018年度继续执行”之类文字。其它过时的内容等支撑材料建议建立历史材料专区;

  5、生动性:指标陈述页面或支撑材料须配以图表、照片、媒体报道等,做到图文并茂,呈现的内容要充分体现学校改革发展与文明校园创建的成果与经验;

  6、动态性:整个在线创建网页要涵盖指标评估标准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创建动态等多个模块,版面新颖,版式多样,内容丰富,做到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创建动态)。

三、材料上传

    各校在本校官方网站按照以下流程建立有关栏目,上传相关材料:

  1、官方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建立一级链接,标题为 “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

  2、点击进入一级链接内,应在醒目位置建立二级链接,标题为“2017-2018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

  3、二级链接内须建立7个栏目,标题分别为6项一级指标名称(即“1、思想教育深入 师生素质文明……6、社会责任担当 学校形象良好”)及“7、特色指标”;

  4、上述1至6栏目下可分别按照指标体系中的二级指标分设栏目,标题分别为各项二级指标名称(即“政治学习”“理论教育”等);

  5、二级指标栏目下按照各项评价标准,逐一提供陈述。页面下方提供对应支撑材料链接;

  6、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特色指标”栏目下提供相关材料或链接。

四、评估程序

  1、2018年1月10日前,学校按照要求,在官方网站上建立相关栏目并上传相关材料;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自评,完成自评表(附件一)、统计信息表(附件二); 

  3、市教育评估院受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文明办委托,对学校上传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估审核;

  4、市教育评估院在规定时间内形成评估意见作为终期考核的依据,并反馈学校。

五、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10日前,学校完成官方网站有关栏目建设与材料上传;

  2、2018年1月10日前,学校完成自评,并将完成的自评表、统计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xhjyxtk@163.com,书面版一式两份,盖党组织章,送至宣传统战科(漕溪北路336号3号楼701室)

  3、2018年1月10日前,2015-2016年度获评市文明单位的学校完成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挂在本校文明在线网站相关栏目,并在网站首页做飘窗链接,飘窗撤下时间届时统一通知。新创单位不需要完成社会责任报告。

  上述超过截止日期未完成相关工作酌情扣除中期评分;

 

联系人:黄健蕙  林琦

联系电话:64691053,64872222-1017

 

教育党工委宣传统战科

      2017年12月29日